关于调整自学考试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7-08-21 10:40 厦门大学、华侨大学、集美大学、各市、县(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: 鉴于厦门大学从2017年下半年起不再承担此前已有的自学考试主考任务,根据华侨大学、集美大学提出的申请,经省考委研究,决定对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进行调整。从2017年下半年起,法律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、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广告学专业(独立本科段)由华侨大学担任主考学校;金融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国际贸易专业(独立本科段)、电子商务专业(独立本科段)由集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。上述专业考生于2017年上半年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(含毕业论文),仍由厦门大学署印颁发毕业证书,其余考生从2017年下半年起由调整后的相关主考学校署印颁发毕业证书。 请及时通知考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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